發布時間: 2014-9-27 11:16 來源: 人民網
福建省政府公布了關于支持廈門東南國際航運中心建設的十條措施,提出將試點推進廈門港啟運港退稅政策,推動將廈門航運交易所作為兩岸航線運價備案受理機構并發布海峽航運指數等。
十條措施主要是:高起點編制發展規劃;加快構建現代航運集疏運體系;大力促進各類航運要素集聚;支持壯大集裝箱業務;加快國際郵輪母港建設;推動深化兩岸航運合作;優化航運發展環境;構筑航運人才高地;實施用地用海優惠政策;積極爭取國家政策支持。
福建省將通過構建現代航運集疏運體系、促進各類航運要素集聚、支持壯大集裝箱業務、加快國際郵輪母港建設及深化兩岸航運合作,把廈門東南國際航運中心打造成為國際集裝箱樞紐港、國際一流的郵輪母港、對臺航運的先行區和主通道、高端航運服務要素集聚區,具有全球航運資源配置能力的國際航運中心。其中,福建省將支持廈門航運交易所建設;支持組建以廈門為船籍港的大型航運企業;吸引國際知名航運經紀人公司、大型船舶管理公司落戶廈門或在廈門設立分支機構;支持廈門打造全球石材采購首選平臺和國際性石油現貨交易平臺;支持廈門大力發展現代航運金融服務業;貫徹落實《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航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對廈門港發展航運金融、保險、租賃、海運結算、后勤補給等航運要素集聚方面給予政策和資金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