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 2013-1-1 8:34 來源: 鋼聯資訊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流通體制改革加快流通產業發展的意見》,26日,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研究確定降低流通費用的10項政策。
會議確定了以下政策措施:
(一)降低農產品生產流通用水用電價格。規模化生豬、蔬菜等生產的用水用電與農業同價。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的用電、用氣、用熱與工業同價,用水執行工商業用水價格的較低標準或非居民用水價格。農產品冷鏈物流的冷庫用電與工業同價。盡快實現工商業電費同價。
(二)規范和降低農產品市場收費。政府投資建設或控股的市場按保本微利原則從低核定收費標準。全面實施收費公示制度。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要開設專門區域,供郊區農戶免費進場銷售自產鮮活農產品。
(三)清理整頓大型零售企業向供應商違規收費和惡意占壓供應商貨款。制定零售商供應商公平交易管理的法規。
(四)嚴格執行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深入推進收費公路專項清理,降低偏高的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抓緊修訂《收費公路管理條例》,完善通行費形成機制。制定收費公路信息公開辦法。逐步取消西部地區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
(五)加強對公用事業延伸服務的收費監管,規范清理初裝費、維修費、材料費、檢驗費、代理費等費用,公示收費標準。盡快優化和調整銀行卡刷卡手續費標準。
(六)加強價格監督檢查和反壟斷監管。
(七)開展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將免征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政策擴大到部分鮮活肉蛋產品。2013年起三年內免征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
(八)保障必要的流通行業用地,優先保障農產品市場和便民生活服務網點用地。鼓勵各地開辟免費使用的早市、晚市、周末市場。
(九)規范交通運輸領域執法行為。為物流配送車輛提供通行便利。
(十)建立健全流通費用調查統計制度。
可以看出,上述十項政策大多數是集中在農產品行業的,但對整個物流行業仍產生實質性利好,涵蓋稅費改革(小微企業營業稅改增值稅、3年免征農產品批發市場土地使用稅等)、土地(保障必要的流通行業用地)、路橋費減免(執行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用電用水等各個環節,且都提出了明確的執行標準,為后續物流大會的召開奠定了基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