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晚報 發布時間:2018-5-14 9:7
作為2015年濟寧市為民辦好十件實事,智能快遞箱在濟寧早已不稀奇。但是,很多快遞員未經收件人同意,直接將包裹放入快遞柜。隨著新的《快遞暫行條例》5月1日開始實施,如快遞公司及員工再有這種行為,或將受到處罰。
快遞箱方便又安全
卻引來市民吐槽
城區翠景園小區的智能快遞箱前,陸續有市民前來取件。曲女士的女兒在外地上學,喜歡網購,大都寄回家中由曲女士代收。
曲女士說,像電子琴、吉他這些貴重快件,快遞員一般都會打電話通知,約定取件地點驗貨。但小件的快遞,快遞員一般直接放到快遞箱中,再通知消費者來取。
市民孔女士是網購達人,在她看來,快遞柜的使用保護了消費者的隱私。“我有時候一天10多個件,尤其最近裝修,快件地址我都只寫小區,直接到快遞柜去取。”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調查發現,根據快件的大小,每個快遞箱要收取0.2-0.4元的費用。即便如此,為了提高派送效率,快遞員還是樂于投放到快遞箱。“收件人家中無人時,10個電話里有9個要求投放在快遞箱中,有時一上午就100多件,經常十幾家公司的快遞員‘搶’著用快遞柜。”正在水景園小區投放快件的快遞員小劉說。
而快遞柜帶來便利的同時,也引來市民吐槽。“有的快遞員先放在快遞柜里,然后再打電話通知,這種做法我認為欠妥。”水景園的市民張先生說,有時網購的物品怕不保險,想驗個貨再簽收。但放進快遞柜就等于已經簽收了,如果貨品有問題,會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未經同意直接入柜
或被判擔責處罰
送貨上門,本應是快遞員的基本工作要求。但是,快遞員也有自己的苦衷,收件人不在家、小區禁止快遞車入內、收件人電話不通……經常因為這些情況,導致快遞積壓,對快遞員來說壓力很大。
“我們公司有嚴格的考核機制,要求快遞員要事先打電話通知收件人,才能投遞到快遞柜。如果有用戶投訴,快遞員可能面臨下崗。”針對這個情況,濟寧郵區中心局運營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因新的《快遞暫行條例》并未規定,未經收件人同意直接入柜的懲罰措施,但是,在快遞服務行業中有相關的監管機制。
“快遞員在投遞前,應事先征得收件人的同意再行投放。”濟寧郵政管理局市場監管科申訴中心工作人員介紹,如果快遞員沒有事先打電話確認,造成消費者想驗貨,但快遞企業沒給消費者驗貨機會的情況,則是企業投遞操作不規范,將判企業投遞服務有責,而相關快遞公司則會對投遞員或網點進行相應的處罰。
濟寧郵政管理局市場監管科申訴中心提示消費者,如果因快遞員違反規定引起糾紛,消費者可以向快遞企業投訴,如果投訴7天無果或者對結果不滿意,可撥打2209109或者2279109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