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消費者報 發布時間:2021-11-12 9:30
陳曉瑩 本報記者 李青山
《個人信息保護法》于11月1日正式施行。目前常用手機App對個人信息的收集情況如何?近日,廣東省消費者委員會發布的“常見類型App非必要個人信息收集情況”調查結果顯示,消費者普遍對個人信息的收集使用缺乏安全感,存在App隱私政策不規范、默認讀取用戶手機應用列表、App廣告多且關閉難等問題。
本次調查以網絡問卷和體驗式調查相結合的方式開展,其中網絡問卷調查側重于調查掌握消費者對個人信息保護問題的認知和感受,回收有效問卷3052份;體驗式調查主要對消費者使用最多的15個常用App類型中下載量排名前20名的App進行體察,共計完成300個體察樣本。
默認讀取應用列表
廣東省消委會調查發現,部分App在隱私政策規范性方面存在問題。一是隱私政策顯示位置隱秘,其中,“微商輸入法”和“靈云智能輸入法”兩款App的隱私政策沒有在顯著位置展示,其中“微商輸入法”近期已修正。二是默認勾選同意授權,“高德地圖”存在默認勾選需要獲取權限的內容,近期已修正,未再發現此類問題。三是收集信息內容超出范圍,“微聯外賣”的隱私政策中,未清楚告知用戶需要讀取的手機權限內容或收集的個人信息明細。該App近期補充了服務協議,但其中將電子郵箱作為必要個人信息進行收集,超出《常見類型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必要個人信息范圍規定》(以下簡稱《規定》)中規定的餐飲外賣類必要個人信息的收集范圍。
調查體察發現,在體驗人員拒絕授權收集非必要個人信息后,均能正常使用300款App的基本功能。
調查同時發現,幾乎所有體驗的App均未以彈出方式申請授權就默認讀取用戶手機應用列表,僅在隱私政策中提及可能收集手機安裝應用列表信息,而應用列表是《規定》明確的必要個人信息以外的信息。
問卷調查中,有82%的受訪者表示遇到在某一個App搜索過的內容,會在另一個App中被推薦。
存在廣告誘導問題
問卷調查發現,App對非必要個人信息的收集一定程度上導致廣告推送的增加。70%的受訪者認為,App收集非必要個人信息的目的是用于分析用戶的使用習慣,精準推送廣告。
消費者反映,在使用App過程中遇到的廣告問題主要有廣告頁面的“跳過/關閉”按鈕不顯眼(占69%),開屏時間過長(占59%),廣告偽裝成提示頁面而造成誤點(占57%),無法關閉廣告(占55%)。
體驗式調查中也發現,不少App存在廣告方面的問題。其中,“刷寶短視頻”廣告頁面不設置關閉按鈕,目前已修正;“支付通QPOS”“衛星導航地圖”“熊貓出行”等7款App內的廣告頁面帶有偽裝成分,誘導消費者點擊。
近期,廣東省消委會“回頭看”調查發現,其中“熊貓出行”“私密瀏覽器”仍存在廣告誘導的問題,表現為廣告頁面中顯示帶有關閉叉號的提示,點擊后會跳轉下載其他App界面或自動下載其他App。此外,體察人員還發現大部分App在啟動時都會出現3至5秒的開屏廣告。
消委會呼吁依法規范收集信息
針對本次調查發現的問題,廣東省消委會提出,App運營方在隱私政策中應全面、清晰、規范列明可能收集的個人信息內容,并說明收集的原因及用途,不宜以“提升服務質量”等模糊說辭作為收集非必要個人信息的理由;收集重要敏感信息要彈出提示申請授權,不得默認勾選同意隱私政策。
對于非必要個人信息,App不能默認收集或自動授權,因提供基本功能以外的服務確需收集的非必要個人信息,應通過二次授權、彈出提示的方式申請用戶授權,如果用戶不同意授權,App不能拒絕用戶使用App基本功能服務。
此外,App運營方應嚴格落實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在發布、推送廣告時,進行明確標注標識,并在顯著位置提供方便操作的“一鍵關閉”功能。
消費者要提高個人信息保護意識,在下載使用App時,須充分了解必要個人信息收集范圍,對于App申請授權收集非必要個人信息,要慎重而警惕,對于沒有直接使用需求的個人信息收集申請,應謹慎授權或給予拒絕。